【自由的哲學與教育】 文/陳脩平 之二 行動的抉擇——既社會性又個體性的倫理 如何求善? 孩子小時候,我不懂人類發展,對理想的教育矇懂模糊。孩子長大後,看到他們成為怎樣的人,才知道自己哪裡可能做得不錯、哪裡沒做好。 反思自己的生命史並觀察孩子,發現人其實是「自己」長大的,不是環境或基因給了什麼就一定會怎樣,每個人的「我」似乎自帶一份藍圖,如果能意識到它,就會想要實現它,那是每個人天生的想望。 那麼教育及教養的任務不就是要幫助人有能力意識到並實現那份藍圖裡的計劃(或可稱為命運)嗎? *** 能力 分為兩部分,一是思考,二是行動,這兩種能力呼應《自由的哲學》這本書的上下兩部份,前者理解命運,後者實踐命運。而人的命運在施泰納看來就是走向自由,不是說我們天生自由或注定自由,而是人 想要並且有可能 自由。 施泰納說,「我們的人生是自由與不自由的行動所構成的。然而,若不明白自由之靈表達出最精純的人類本質,就無法真正掌握人的概念。 只有當我們自由時,我們才是真正的人 」。 在行動的領域裡,我們需要道德和倫理相關的概念,這些和認知活動裡的概念沒有不同,都是由「直覺」來的。因此思考鍛練以及發展直覺是人智學的核心工作。直覺同時是思考,也是行動,它就是走向自由所需的能力。 直覺 不是天外飛來一筆的突發奇想,是我們在密切而深入的思考中參透的。「直」有直接或切身的意思,我與認知或行動的對象之間沒有裂隙。施泰納如此描述直覺能力:「解釋一樣事物,使之變成可理解的,意味著把它放回脈絡底下」。 脈絡 指的是事物在世界裡的位置,有可能是某個概念在整體概念領域裡的關係網絡,也可能是某個行動在整體世界裡的互動作用。放回脈絡底下也就是如實地認知、符合事實需求地行動。 *** 在認知活動中出現直覺時,便是一個人掌握到概念,發出「啊哈!我明白了」的那一刻。在實踐行動中出現直覺時,一個人領悟到的是 道德直覺 ,那是關於在當下的具體情境裡「我要怎麼做?」的一個想法。 直覺來自純粹理念之境,不由個人的過去經驗、社會的倫常禮法或外在的權威命令所形塑,那是對當下具體情境的 第一手 回應。由直覺出發,透過 道德創象 將理念轉化為心象,心象成為動機,並促使一個人行動。 在世界裡行動需要對行動領域、對象、法則、互動關係等的認知,這些就是各學科所提供的知識,行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