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讀書會後心得
文/陳脩平 2020.9.18
圖/取自網路medium.com/poets-unlimited/
缺乏道德直覺的人才會用苦樂相權的結果為人生做抉擇,而不是直視自己內心的真正欲望和意願。就好像在說「我要做那件事,因為苦樂相抵後我會有愉悅的剩餘」而不是說「我要做那件事,因為我想做,我感覺我生來就是為了做那件事」。
施泰納形容那個鼓動人類意志(願力)的直覺「使人的靈繃緊」,使人發奮鼓勇、義無反顧地追求。反之,若沒有這樣的人生方向或目標,一個人的靈會頹喪、委靡、蒼白、無力,我們多少都有經驗過這兩種不同的心與靈的狀態或品質。
但是找到心之所向的目標不代表從此一路平安和樂、高枕無憂。相反地,可能是踏上佈滿荊棘的道路,我們都讀過一些名人或偉人傳記,倍嘗艱辛仍異常堅定地朝著自己的理念前進。
現代人追求靈修,多少是為了撫平生命中的創傷或想探知痛苦、難堪發生的原因,並進而渴求心靈的平安、靜定、舒坦、喜樂。人有趨樂避苦的天性,我們都有親身體會。
但施泰納提醒我們,人的本質裡也有「欲望、渴求」,除了生理和心理層次的追求以外,由靈入身的人天生帶來靈性追求的想望,只是有時候我們迷失了,或是不敢大聲肯定自己內在的渴望,認清這些欲望需要直覺與靈感(在<自由的哲學>一書稱為「道德創像」),而實現這些想望需要對物質世界的認識、道德勇氣和實務的能力(在<自由的哲學>一書裡稱為「道德技術」)。
現代人對靈性探求的道路有時也抱著揶揄、諷刺、挖苦的姿態,我們也都認識周遭有這樣的人。比起半信半疑還算是開放的態度,前述那種姿態堪稱虛無或玩世不恭,<認識更高層世界>要我們在準備期培養的內在態度,例如敬謹、虔誠、謙卑等,就是要杜絕那些有害的態度。那樣的姿態包藏的是一種虛弱、膽怯、恐懼,不敢去挖掘、面對人類存在最深刻的層面,也就是靈性。
觀察年幼的孩童,無論是學站學走或學說話,他們內在湧出多麼強大的意志力量,不管跌倒多少次,被笑「臭奶呆」也不管,就是要學會,那就是前述那種在人類天性裡的「欲望、渴求」,也是人智學裡常提到的「意志」。
施泰納說,活出那股欲望、渴求之中要完成的事就是我們的人生任務。我們的人生抉擇要依著「是否為我所想望」去決定,而不是「是否為我帶來最大的(苦樂相抵之後的)愉悅」!
不管人生到底是苦是樂,世界到底是一個充滿苦痛之處還是一個樂園,那都不會影響我的決定。因為我的決定並不是用苦樂相權在做判斷的,我只遵從自己的心與靈。 施泰納提醒我們,毫無追求的人生才是苦的,就算追求過程中有苦惱、挫折,但只要達到目標或完成任務的「希望」仍在,只要困難甚至傷害、損失還在我們能承受範圍內,一個人就會繼續朝著目標前進,這是「希望」的真義:
「我們心中是否懷抱希望,這是一種靈魂的特質,並不必然與對這個世界的見解或對情勢的判斷有關。希望不是預測。它是靈魂的方向,心的方向…… 在這樣深刻而強烈的意義上,希望不是愉悅,那種在事事順遂時會出現的情緒,希望也不是意願,好像人們樂意投資一間明顯會成功的公司那樣,希望是一種工作的能力,為了某件事是良善的而工作,不是因為那件事有成功的機會。
希望當然也不是樂觀。它不是對事況最終會好轉的一個判斷,而是對某件事——無論其結果如何——是否有意義與合乎情理的一種確信……即使在看似無望的的情況裡,惟有希望能給我們生存與不斷嘗試的力量……」
~前捷克總統 瓦茨拉夫‧哈維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