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脩平
真正要說,這篇應該取名為「人為何而活?」第十三章探討的主題其實在此!
先來看看現實世界裡的景象,日本長年有繭居族的存在,就是成年子女賴在父母家裡,不工作也不外出,斷絕所有社會往來,只有上網。近期有報導難民營裡的兒童出現放棄求生症候群,他們長睡不醒,不吃喝不說話,似乎陷入絕望,失去了靈魂。更近的消息是中國的躺平族,由一則微博訊息開始,迅速橫掃茫然不知所措的90後,年輕人說「站不起來,不願跪著,索性躺平」,他們認為反正奮鬥也出不了頭。
人的求生意志、積極進取和努力的欲望從何而來?一定要這麼認真才算生命有意義、有價值嗎?人為何而活?
在第十三章,施泰納用樂觀和悲觀主義破題。樂觀主義認為眼前的世界是所有可能中最美好的,因為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祂所造的世界必然是最好的。這個想法為人的生命價值勾勒出的行動方向是:揣摩神意並依此作為。
悲觀主義則認為世界和人生充滿了苦,就算有欲求得到滿足的樂,也只是暫時的,而且被滿足了的欲求會引出下一個待滿足的渴望,人生就是不停地追逐,永無止境。在悲觀主義裡又分為消極和積極兩種。消極的悲觀主義以叔本華為代表,施泰納認為叔本華的觀點導向一種無為論,徹底消滅願望和需求成為此種觀點下的人生態度。
積極的悲觀主義以哈特曼為代為,他是施泰納在《自由的哲學》裡回應和反駁最多的一位代表哲學家。簡單來說,他認為:生命中的苦必然大於樂,個人從欲求滿足和願望實現所得到的愉悅永遠無法大過生命中的悲苦與打擊。但是他不否認世界的存在有其目的,認為人應當在世界裡盡自己的責任,以完成世界的使命及任務,這相當吻合康德的義務論。施泰納對此的簡短回應是「這樣一種世界觀思考的是人之外的目標」。但因為這樣的人生觀很普遍,所以整個第十三章花了相當長的篇幅在探討這個想法。
要確立悲觀主義,首先要證實人生的確是苦大於樂。施泰納十分有耐性地論述,最後他告訴我們這樣的計算與衡量相當不可能。首先,樂包含追求目標或懷抱希望的愉悅、欲求得到滿足的愉悅和意料之外(不在追求之列)的愉悅,苦也包含不知要追求什麼(無聊)的痛苦、求不得苦和遭逢意外之苦。
就算這些都能釐清並加以量化,施泰納說,考量不同目標以及目標崇高與否,可能還要調整這些苦樂感受的權重;又一個人因為性格因素,可能會傾向誇大某種感受,這種偏差是否也要消除。在人生苦樂的計算上有太多的細節和考量要處理。
如果最後真的算出苦大於樂,如果人真的是以追求最大的剩餘快樂為目標,這樣的計算應該會使人決定不再繼續活著,但世界上選擇持續活下去的人仍遠大於自殺者,施泰納說,那麼我們要探問的是,人或許不是以苦樂相抵之後的剩餘快樂為目的而活著?
施泰納駁斥以愉悅作為生命價值的尺度,而提出以欲望和意願為尺度。「人類追求的方向是,在克服所有困難之後可能實現的滿足程度。對於這種滿足的希望是人類活動的根基。」除非我們找不到這樣一個想要追求的方向,才會用苦樂相較的計算去決定行動,在此情況下,任何目標或使命在道德上都是無異的,因此我只用行動所帶來的苦樂(就像金錢裡的損益一樣)去做決定。
「欲望出自人的本質」,當一個人認識到這樣的本質時,他就「想要完成這個任務……人們稱為善的事物,並不是應然之事,而是當他袒露其完全的真正人之本性時,他意願之事……道德行動在於人之本性的全面發展」。一個人只有在忽視自己的直覺、本性和道德創象時,才會去追求外來的、非自己意願的責任目標(也就是義務)。
「成熟的人賦予自己價值……他將實現自己意願感受為自己真正的生命享受……在此發展出來的觀點使人回到自身。個體按照其意願的標準視為生命價值的事物,它才將之認可為真正的生命價值」。
施泰納不僅否定了以愉悅為生命價值的尺度,也跳脫了樂觀和悲觀的二元對立,他認為人生要追求的不是抽象的幸福而是欲求的具體對象。
重點在於你是否有一個足夠堅定和強大的渴望,讓你願意承受追求過程中的挫敗和痛苦,只要最後達成目標時仍有一絲愉悅,就足以支持我們負荷這個渴望。重點不在於人在將死之際盤點一生時,得到樂大於苦,便覺得無愧此生。重點在於一個人是否完成他/她這一生想要做的事——他/她視之為人生使命的任務。
至於,人的本質是不是包含欲望與渴求?一個人是不是生來一定會有他/她想要追尋的方向?一定是帶著使命而來?施泰納沒有在這章裡回應這個問題,但整個人智學就在探究人的本質,我們若回到自身,好好觀察自己,在我們的思考和情感中是不是有意圖的方向或目標?在我們一生的行動中,或有意識或無意識,是不是隱約地在完成著什麼?
如果我們一直用「自己以外的尺度」在衡量自己的價值,時間一久,連自己的面目都模糊了,這導致當今世界十分普遍的輕浮與「虛無主義」,最危險的是讓青少年感染這種流行病。我們不僅要好好護衛自己的心,謹守自己的人生方向,也要給出空間、容忍與信任,讓其他人(特別是帶著希望而來的下一代)也能找到並活出自己。
閱讀範圍: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