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脩平
繼第九章帶出施泰納自己的重要主張「倫理個人主義」,第十章的關鍵字是「一元論」,第十一章談論「目的」和人的命運,第十二章介紹「道德創像」、「道德技術」,這一連串很精彩、兼具哲思和實踐的觀念論述,是我們一路跟隨這本不容易的書,堅持到這裡才得到的獎賞。
「一元論」在一般哲學裡的意思是:相信整個宇宙是由一種本質生成的,亦即主張以唯一本質、或一個世界、或一個實在做為探究的根據。而這唯一的本質有不變、不可分或無區別的特性。在這些學說中,唯物論者認為一切事物,包括精神都是物質的;唯心論者則相信萬物,包括物質皆是精神的;中性論者則強調不論精神的或物質的都是由中性的元素所組成,心與體也一樣,不同形態是因為組成的方式不同所致。(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
施泰納的「一元論」著墨的重點不在組成的本質,而比較從「人與世界」的關係去談。
「素樸實在論」(naiive realism)可看作「唯物的二元論」,人被某種可感知的外在條件所規定,以服膺戒律為其道德;「形而上實在論」(metaphysical realism)有可能是唯物也可能是「唯靈的二元論」,後者的道德觀念在於服膺某個外在於人的絕對存有,外在的絕對存有之旨意也有可能化為「內在聲音」,但那仍是扼殺了自由的。
施泰納的「一元論」承認世界有物質和靈性的組成,人的認知活動有感知和概念兩個部份,這些二元需要由人的努力去綜合、統整、連結。素樸論者只注意感知,形而上者則從人的外部接收道德觀念,兩者皆不自由。一元論的看法是「只聽從於自身」,才是自由。
這樣的自由不是必然,不是不經努力就會發生,不是固定的狀態,而是一種發展中的潛能。在每一個時刻都努力地穿透物質感官的表相,試圖連結更高層的直覺,於是知道在這個當下我要如何行動,由此而獲致自由。因此施泰納說「人不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作品,能夠在生命中的每一刻展開自己完全的本質」,我們不能說人「是」(be)什麼,只能說人不斷發展而一直朝向「成為」(becoming)什麼。
以上是第十章的概要,第十章的第二個新版補充提到一個重點,關於「物質主義」是什麼或不是什麼。施泰納不認為一個人肯定世界有神靈的存在,他就因此不是物質主義者。若以物質作用的方式去認識靈性,施泰納說這樣隱蔽的物質主義並不比直白、否定靈性的物質主義更不危險。
要探討生命的目的之前,施泰納先區分「因果關係」和「目的性」這兩個概念。因果是先前的事件引發後來的事件,但目的是我因為想要後來的那個果,所以安排了先前的那個因。這樣的想要與安排首先發生在概念領域,之後才成為意志行動,因此只有人能做到,只有人能充份有意識地、合於目的性地行動。
因此,我們不能說世界或大自然有什麼目的,我們只能去探求其法則性,例如自然律;只有在「人的行動」中可以談論目的性。從「一元論」的觀點來看,這個目的只能由人自己賦予,若是外求,不論求的是神佛或自然律,都會變成二元。
既然目的是根據我對結果的心象,它就不會是「預定」的,不會像法則那樣死板僵固,因為心象是概念在個人心中的映照,要在每次的情境之下重新連結。施泰納說「我在世界中的使命並不是預先確定的,而是在每一次我為自己選擇的。我並不是通過固定的行軍路線踏上自己的人生道路。」
所以,自由的人按照自己從觀念世界中選擇的直覺而行動,這樣的選擇在每個當下都是「第一手」的,不是按照之前類似情境的處理方式,也不是參考其他人會怎麼做的建議。因為直覺和心象是觀念世界在個人之中的閃現和映照,若不是真正我自己得到的,而是參考、借用他人的,就是不自由。
正因為每一次都是新的,都要重新創造,所以施泰納用「道德創象」來說明把概念轉化為心象的能力或過程。而確認了心象,接下來要在世界裡實現這個心象,需要的就是「道德技術」。
舉例而言,我覺得人智學靈性科學是這個世界需要的滋養,我掌握了人智學的許多概念,自己感受到飽滿充實,但要怎麼帶給這個世界呢?有的人融會貫通人智學的觀念之後可以當講師,有的人成為孩子的老師,有的人當BD農夫,有的人用藝術潤澤自己的生活和周遭的環境。我的「道德創象」就是做出版,運用我的文字能力,把人智學帶給華語世界,至於所需的「道德技術」就是翻譯裡的一些細節、營運一間獨立出版社需要的技能等。一連串自由、原創、道德的行動就這樣在一次一次的努力中實現。
我們可以說道德即自由即創造,並且三者都要在「行動」中完成。本書第一部份談自由的認知面,第二部份談由的行動面,認知是為了「自己去確定自己意願(即行動)的理由」。真正的意願(想要)已經是一個行動,能否達到我直覺中預想的結果,那還有道德技術是否充足完善的因素在影響,但我對行動的愛以及我在行動中活著,這些已具備所有意義。
施泰納一元論的世界觀就在人類認知和行動的努力中,連結了感官世界和觀念世界,連結起來就成為「一元」,而這樣的努力就是生命的意義,在其中,每個人賦予目的給自己。
閱讀範圍:第十、十一、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