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脩平
圖/米勒畫作,拾穗(篇首)、晚禱(篇尾)
一般說的職業或工作(job、work、occupation)大多有為謀生而做之意,工作有「對價」。無論按件、計時、固定薪、計獎金、分紅等,或多或少都把酬勞直接連上投入。
天職、呼召(vocation、calling)是一股強烈的情感,覺得自己適合或想要從事某個領域的工作,這個字和「酬勞」的關係就很低了,重點在感受和吸引。
使命(mission)是一個人或一群人承接的任務(task),這個字有比較強的「責任」感受。軍隊裡進行的任務還有傳道工作會用這個字。
這三者結合可說是幸運,但若無法完美結合,套用一句Linda老師的話((她說是施泰納說的):「若不能做喜愛的工作,就努力去愛上在做的事」,幸福感還是會出來。
能夠做到生命的最後,會是什麼樣的工作、天職或使命呢?當不再出於謀生必要時,你會做什麼事呢?一定每個人都很不同吧!若每個人都能開心做自己喜歡的事,這世界一定會很美好吧!
施泰納在《輪迴與業力》演講裡提過:「人們的言行舉止、人們推動的工作以及他們所愛之事,這三者之間的連結持續在削弱中。若我們去數算今日有多少人的外在生命被迫捲入有違自己心意的活動中,這樣的人數遠超過能夠肯定說出下列話語的人:我熱愛我外在生活裡的工作,它為我帶來喜悅和滿足。」
日常生活、工作以及自己的熱愛,這三者重疊或相合,是少數的例外、難得的幸運,也是應該追求的方向!
同系列演講裡,他又說:「對輪迴和業力的信念最具有傷害性的現代生活安排,莫過於人們付出的勞力都一定要得到報酬、一定要給予工資對價的這個現代原則......在一個勞動與工資之間必須有直接對應關係的世界秩序裡,人們被迫要透過提供勞力而獲得生活必需品,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發展出對輪迴的基本信念。」這是為什麼呢?
理性的人類行動講究的是行動背後的「動機」,動機有分內在和外在。當我們想要保存或鼓勵內在動機時,拿外在動機去引誘就會是傷害!同理也適用在兒童教養,若希望孩子自主學習,又發紅包、送禮物、安排出國等作為成績好的獎勵,其後果輕則是使人混淆,搞不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麼做這件事,嚴重則是「扭曲」一個人的動機,變成追求外在的獎賞與肯定。
我們這麼千辛萬苦才得到「人身難得」的這一世,我們的生命裡必定有某些內在的使命有待我們用這一生去完成,或許是進行什麼工作,或是體驗什麼經歷,甚至是要去犠牲或失去(包含疾病)。如果沒有找到這件事(也就是業力的安排),我們就會順著外在的要求去鋪陳生活,按報酬高低去選擇工作,最終錯過自己熱愛的事物。
如果傾向認為人有出生前和死亡後的另一階段、不同形式的生命,那麼「業力(或因果)」是串連在不同段落生命之間的法則之一。以此觀之,我們今生會對某些領域的工作鍾情、受到呼召、或厭煩、感覺能力不足等,也都會有之前種下的因緣。去回應這些內在的呼喚及感覺,而不是去考量報酬或工作負擔,或許比較能帶領我們無憾地走過一生!
說到要重視內在動機,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或以為人人都可以不考慮謀生需求。但若失去平衡,外在輝煌的成就恐怕要以內在的衰弱枯槁為代價,看看現代越來越常見的心理精神疾病和情緒困擾,而且發病年齡一直往下降......
人智學的任務在引導人類的靈性走向宇宙的靈性:受人智學啟發的教育,要讓人找到今生的熱愛,以十足的創意和勇氣去追求自己的使命;受人智學啟發的醫療,在身心靈整體觀點下看待疾病與健康;受人智學啟發的農業,平衡人類與大自然的需求,而且視兩者背後都有靈性。
受人智學滋潤的人,個別能活出自己的光彩,為了共同使命而凝聚在一起時,則努力按照三元社會的精神,讓更高層的靈性進駐、活存於社群之間,就像我們的個人靈性也入身在自己之中一樣。
關於工作,無論我們做什麼,只要真正出於「我」,「我是」那個內在動機,都會是對的!